洞穴奇案
五名洞穴探險者受困山洞,水盡糧絕;為了生存,大家約定抽簽吃掉一人,犧牲一個以救活其余四人。威特摩爾是這一方案的提議人,不過抽簽前又收回了意見,其它四人卻執(zhí)意堅持,結(jié)果恰好是威特摩爾被抽中。獲救后,這四人以殺人罪被起訴……這是美國法理學大家富勒1949年提出的假想公案,富勒還進一步虛構了五位大法官對此案的判決書。這一公案后來成了西方法學院學生的必讀文本。1998年,法學家薩伯延續(xù)了富勒的游戲,假設五十年后這個案子有機會翻案,另外九位大法官又針對這個案子各自寫出了的判決意見……本書兼收了富勒和薩伯兩人共十四個觀點,借以形象地反映了20世紀各個流派的法哲學思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