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,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者訂立后履行前,按照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,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的金錢或者其代替物。而訂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確的,也是不規(guī)范的,在審判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,即使認定為一種履約保證,這種保證也是單方的。簡單的來說,定金擁有法律保證,但是訂金則沒有。
定金和訂金哪個可以退?
訂金可以退,在中國訂金一般被認為是預付款,而且沒有明確的在法律方面的概念,所以一般人們交了訂金之后,即便是違約了,責任方在于我們這邊對方也需要將訂金退還。而定金則不同,定金是一種使用金額作為保證的擔保方式。如果出現(xiàn)違約情況或者是改變主意,合同的另一方有權(quán)利不退回定金。
買房定金和訂金的區(qū)別
訂金和定金這兩個詞不光讀音一樣,字形也是十分的相像,但是在買房合同中,二者的意思卻大不相同。定金一般是在你看好了想要買的房產(chǎn),但還沒有簽訂購房合同之前,預先付給房地產(chǎn)公司一筆錢來訂下你看中的房子,簡單的來說它是一種擔保方式。因此如果購房者交了定金之后改變主意決定不買,開發(fā)商有權(quán)以購房者違約為由不退定金,但是當開發(fā)商將房屋賣給他人的時候,購房者有權(quán)要求開發(fā)商雙倍返還定金。訂金在法律上并沒有嚴格的界定,沒有一個規(guī)范的法律概念。一般來說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(zhì),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且不具備擔保性質(zhì)。因此在購房合同中,如果寫的是“訂金”,那么一方違約,另一方無權(quán)要求其雙倍返還,只能得到原額。